將污染重、消耗大、效益低的“散亂污”作為整治重點之一
將污染重、消耗大、效益低的“散亂污”作為整治重點之一 近年來,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加速,環境污染問題逐漸突顯,尤其是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治理成為污染防治的重要難題?!吧y污”企業指的是那些未依法登記、未規范運營、存在嚴重污染和資源浪費的企業。這些企業主要分布在鄉村和城市邊緣區,規模較小,生產方式粗放,資源和能源消耗極大,排放污染嚴重。為了實現綠色發展、促進生態文明建設,整治“散亂污”企業成為我國環境保護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。 一、散亂污企業的現狀及問題“散亂污”企業存在于我國許多行業,尤其是化工、冶金、建材、紡織等高污染行業。據環保部的統計數據,2019年我國共有約50萬家未達標的小微企業,其中大部分屬于“散亂污”企業。這些企業由于生產設施落后、技術水平低、環保管理不規范,導致排放超標、環境污染嚴重。特別是在經濟較為薄弱的地區,散亂污企業的發展不僅影響了周邊生態環境,還給當地居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健康隱患。 根據全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的調查,約有30%的“散亂污”企業存在非法排污行為,且其中90%的企業未按照規定進行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。另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數據,散亂污企業的污染排放占全國污染源的近20%,其中化學廢水、廢氣排放量尤為突出。 這些企業的資源浪費現象也相當嚴重,尤其是能源消耗方面。以傳統燒煤的散亂污企業為例,其能源利用效率遠低于行業標準,平均能源利用效率不到50%。每單位產值的能源消耗遠高于正規企業,導致巨大的能源浪費。 二、散亂污企業的整治背景自我國提出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的發展理念以來,生態文明建設逐漸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。2018年,《國務院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》明確指出,要加強對高污染、高耗能企業的整治,并強調整治“散亂污”企業是防治污染的重要舉措之一。隨后,環保部發布了《關于開展“散亂污”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并要求各地開展“散亂污”企業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。 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整治不僅關乎環境保護,更關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。在“十四五”規劃中,國家提出要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,推動綠色低碳轉型。在這種背景下,整治“散亂污”企業被認為是減少環境污染、提高資源利用效率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。 三、整治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措施
為了有效推動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整治,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。環保部在2019年發布了《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行動方案(2019—2022年)》明確要求,通過全面排查、綜合整治和淘汰落后產能等措施,力爭在2022年完成對大部分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整治和取締。2025年,計劃使“散亂污”企業基本消除。 各地方政府根據地方經濟特點和環保需求,也紛紛出臺了具體的政策。浙江省制定了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專項行動計劃,并通過專項資金支持地方企業的綠色轉型。
對于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治理,強化排污監管和加大處罰力度是關鍵。國家和地方環保部門加強了對企業的日常巡查,并提高了違法成本。通過實施更加嚴格的排污許可證制度,禁止無證企業進行生產。對于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,相關部門可以依法關閉、拆除生產設施并追究責任。 根據環境保護部的統計,在過去幾年中,因環保不達標被處罰的企業數量逐年增加,僅2022年就有超過2萬家“散亂污”企業受到環保部門的處罰。
除了加強監管外,政府還鼓勵企業采取綠色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,以降低污染排放和資源消耗。國家對符合綠色轉型的“散亂污”企業提供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,支持其進行設備改造和技術升級。 許多地方政府鼓勵傳統行業通過“綠色化”改造,提高能源效率和污染物排放標準。以鋼鐵行業為例,部分“散亂污”企業通過采用高爐煤氣回收技術、廢熱回收等清潔生產方式,大幅度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。
政府還鼓勵一些“散亂污”企業通過合并、重組,提升集約化生產水平,轉向高附加值產品的生產,逐步淘汰低效、污染大的生產方式。通過推動企業與大企業的合作,共享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手段,提升整體行業的環保水平。 江蘇省通過引導散亂企業聯合成片,幫助其引進環保技術和設備,不僅提升了當地企業的環保能力,還有效促進了產業集聚和資源共享。
近年來,公眾對環境保護的關注度越來越高,很多地方政府開始加強環保信息的公開,增加公眾對“散亂污”企業治理的參與度。通過公開企業的環保狀況、排污量等信息,讓社會各界共同監督,形成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。 部分地方政府通過環保APP平臺,定期公布當地企業的排污情況,讓市民能直接查詢到周邊企業的環保信息,并對違法企業進行舉報。 四、整治效果與挑戰根據環保部的數據,截至2024年,全國已完成對大部分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排查和整治,許多低效能、高污染的企業被淘汰。特別是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部分工業集聚區,治理效果較為顯著,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。 盡管取得了一定成效,整治工作依然面臨不少挑戰。一方面,一些“散亂污”企業仍存在未被徹底排查或整治的情況。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,受地方政府財政、產業結構等限制,部分企業的整治進展較慢。另一方面,某些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技術改造和升級轉型依然面臨技術壁壘和資金不足的問題,這需要進一步加強資金支持和技術研發。 部分地方政府在整治過程中存在不徹底、不嚴格執行政策的情況,個別地方存在違規操作和監管不力的現象,這也給整體整治工作帶來了隱患。 五、未來展望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推進,治理“散亂污”企業仍將是未來一段時間內環境保護的重點任務。未來,政府將繼續加大政策支持,優化環境治理體制機制,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,進一步促進“散亂污”企業的整治和轉型。與此隨著綠色技術的發展和清潔生產的普及,傳統高污染行業也將在轉型中實現高效、低碳、綠色發展,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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